人才重返“铁饭碗”年代?
“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,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企业员工的积极性,出工不出力,造成吃‘大锅饭’的现象,对本就利润微薄的家具行业来说,犹如雪上加霜。”东莞某家具厂负责人如是说。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,部分家具企业的负责人及人力资源总监对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4条关于无限定期限合同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忧虑,担心东莞家具企业会因此而失去用工自主权,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“铁饭碗”,会给家具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带来颠覆性的挑战,家具企业的人才经营理念也势必受到深远影响。
厚街劳务大市场营销总监黄京认为,这种担心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必要的。“2007年12月3日,东莞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就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内容向150多名企业代表释疑时曾说,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后,并不意味着员工有‘铁饭碗’,员工的表现不好,企业可以辞去员工,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仍然存在。”
据劳动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介绍,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什么根本上的不同,有的只是合同期限的不同,固定期限由某年月日起至某年月日止,而无固定期限由某年月日起,但没有何时止,其他方面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。
用人成本增加,人才经营福祸兮?
去年11月26日《东莞日报》的一篇报道称,七成以上企业负责人均表示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,必将令企业用工成本增加。珠三角家具业内人士对由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给企业带来的用工成本的增加,均有充分的认识,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对此都有担忧,然而,他们对该法实施之后对整个家具行业的发展前景,都充满着强烈的信心。
东莞富洲家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席经理认为,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之后,用人成本增加是一定的,“不过,对以前就按劳动法规定办事的家具企业,成本增加就相对比较小,而对中小企业,特别是以前不规范用工的家具企业,用人成本将大幅增加,对此类企业而言,劳动力成本的增加,也可能是致命的。”
深圳大富豪家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赵经理则认为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,在短期内虽然增加了家具企业的经营成本,但从长远来看,却大大有利于家具企业的发展,因为该法如果能在家具企业内部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,将会增强企业的员工归属感、凝聚力及竞争力。东莞金泉家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陈经理对此表示,不管《劳动者合同法》对家具企业的成本有多大的增加,这都将有利于增加家具企业之间的优胜劣汰,促进东莞家具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,从而有利于吸引人才,留住人才,提高家具企业在行业的品牌竞争力。
劳动关系专家认为,虽然《劳动合同法》最大的意义在于进一步保障了员工的劳动权益,并对员工的议价能力进行“补偿”,对资方增加了约束条款,但这些都是为了培养劳资双方和谐的用人关系。我们可不可以设想,如果家具行业拥有了良好的劳资关系,行业内部的内耗必将骤减,家具行业由此必将步入了一条飞速发展的轨道。
(作者:中国家具人才专业供应商——厚街劳务大市场内刊编辑主任邬华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