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页/文
北京的张山峰先生,去年11月时,在广东“伍氏兴隆”公司订了一对香枝木(越南黄花梨)南官帽椅,价格为4.5万元,说好了一个月内提货。但不知是张先生手头缺钱还是什么原因,都半年了,张先生却迟迟未提货。如果按照公司的规定,一个月以后交货的,是要付货款30%-50%订金的,像张先生这种情况,超过时间而未提货的,一般情况下货品不再保留,给客户退回订金也就行了,但伍氏兴隆没有这样做。董事长伍炳亮考虑到近半年来木材大幅涨价的因素,就让销售员给客户打电话,主动提出来可以退给他15000-20000元。这真是有点不可思议。本身是客户没有按约定按时提货,厂家退给客户订金就可以了,而伍氏兴隆却主动退给客户超出订金三、四十倍的款,这简直太意外了。客户当然是接受了这个提议,用500元换回了15000元。当有人问伍总为什么要这样做时,伍总说,企业不仅要讲诚信,也要考虑到客户的利益。虽说客户没按时来提货,但东西放在企业事实上已经升值,所以多给客户些补偿也是应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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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王丽)